当前位置:首页 > 知识百科 > 保姆知识

收养孩子的法定条件,怎么与孩子讨论收养的问题

2022-06-23 04:06:06     来源:www.dxfbaby.com
分享:
收藏本文          热度:
导语:


1、收养孩子的法定条件

根据中国《收养法》的规定,收养行为有一般收养和特殊收养两种,因此,收养成立的法定条件亦可分为一般收养成立的条件和特殊收养成立的条件。(一)

1、收养孩子的法定条件

根据中国《收养法》的规定,收养行为有一般收养和特殊收养两种,因此,收养成立的法定条件亦可分为一般收养成立的条件和特殊收养成立的条件。

(一)一般收养成立的法定条件

一般情况下,收养行为涉及收养人、被收养人和送养人三方,法律对此三方民事活动的主体条件分别做出了要求:

1、被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依据《收养法》第4条的规定,被收养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被收养人是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以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收养的对象,是为了有利于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建立和培养亲自感情,从而促使收养关系的稳定和发展。

(2)被收养人是丧失父母的孤儿,或者是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或是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这里的孤儿”是指父母双亡的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弃婴和儿童”是指被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丢弃而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

(3)收养年满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因为他们已经初步具备了判断、辨明一些事务后果的能力。因此,收养他们时应当征求、尊重其本人的意愿,取得其同意,这样才能更好的建立和睦的养父母子女关系。

2、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

(1)收养人必须年满30周岁。收养的目的是为了在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确立父母子女关系,因此,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应有合理的年龄差距。

(2)收养人无子女。基于《宪法》和《婚姻法》关于计划生育的要求,《收养法》要求收养人无子女。这里的收养人无子女是指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因不愿生育或不能生育而无子女,或者是因所生子女死亡而失去了子女,或者是指收养人因无配偶而没有子女的情况。

(3)有抚养教育被抚养人的能力。为了保证被抚养人的健康成长,对收养人抚养、教育能力的要求包括三个方面:第一,收养人应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第二,收养人有保证被抚养人健康成长的物质条件;第三,收养人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必须夫妻双方共同抚养。法律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被抚养人能在一个和睦、温暖的家庭环境中健康成长,以免因夫妻单方收养而造成另一方不接纳孩子,进而影响到夫妻感情的和睦,影响到养子女的身心健康。

(5)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对收养人的这一要求,是为了贯彻,推行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

3、送养人应具备的条件:

中国《收养法》所认可的送养人,包括下列公民和社会组织;

(1)孤儿的监护人。当被收养人的父母死亡后,由孤儿的监护人作为送养人。根据《民法通则》第16条的规定,可以作为孤儿监护人的包括下列人员: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担任监护人的,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同意;在没有前面人员的情况下,由未成年人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2)社会福利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是指各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所兴办的慈善机构。那些因父母死亡,其他亲属又无力抚养的孤儿或者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依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由社会福利机构收容抚养。当收养人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自愿收养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孩子时,社会福利机构即可成为送养人。

(3)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种义务在通常情况下是不能免除的,但如果父母确实有特殊困难(如重疾、高残、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等情况)无力承担抚养义务,法律允许生父母将自己的子女送养他人。依《收养法》的规定,生父母送养子女时,无论双方是否离婚,都必须共同送养;除因生父母一方下落不明或者查找不到时,才允许单方送养;生父母一方死亡的,生存方可单方送养。

(二)法律规定之不足

中国《收养法》只对收养关系的实质要件作了系统规定,而没有详细规定成立收养关系的禁止要件,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一人不能同时被两家收养,防止亲子关系发生矛盾;2监护人不得收养被监护人,此乃出于保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3直系亲属间和兄弟姐妹间不得收养,避免造成亲属关系的混乱;4有关收养的宗教性禁止规定、政治性禁止规定等等。这些方面,对成立收养关系的合法性,从相反方面加以限制,更能防止不符合收养条件的收养关系的发生。因此,我认为在修改《收养法》时,应对此作出补充规定,以完善立法。

(三)特殊收养成立的条件

基于收养关系主体身份的多样性,从有利于收养关系和家庭关系的正常发展的需要出发,《收养法》对一些特殊情况下的收养条件,也相应作了特殊规定。

1、无配偶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相差40周岁以上。这一规定的目的,旨在保护被收养人的人身权利,防止日后发生违反社会公德的事件;同时,对于单身男性收养养女的,除年龄的特殊规定外,还必须适用一般收养的各项条件。

2、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的,中国《收养法》第7条规定:年满30周岁的无子女的公民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4条第3项,第5条第3项,第9条和被收养人不满14周岁的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3、对孤儿、弃儿或者残疾儿童收养的特殊规定。《收养法》规定: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收养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儿童的,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法律之所以放宽此类收养的条件,是因为这些收养行为具有援助弱者的人道主义性质,国家实际是鼓励此类收养的。放宽条件,并不是没有条件,为了确保被收养人能够健康的成长,收养人除不受上述条件限制外,《收养法》对收养人的其他条件限制仍然适用。

4、继父母对继子女的收养。《收养法》第14条规定: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的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并可以不受本法第4条第3项,第5条第3项,第6条和被收养人不满14周岁的限制。”即不受以下条件的限制:

(1)不受被收养人为生父母由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和不满14周岁的条件限制;

(2)不受送养人为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的条件限制;

(3)收养人不受年满30周岁,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以及只能收养一名子女等条件的限制。

2、怎么与孩子讨论收养的问题

  当谈及到收养的问题,知识就是一种重要的力量。当孩子问及有关收养的问题时,知识的力量让我们能够以一种孩子能够接受的方式来解释这个问题。当然,我们也不能表现的太过于明显,让孩子觉得这个问题很严重。当涉及到这个问题的时候,我们最好是与孩子以讨论的方式来面对。

  我们应该如何与年少懵懂的孩子讨论收养的问题呢?以下是一些建议:

  首先跟孩子解释收养的概念

  对于这个问题,每个人的意见不同。根据美国育儿中心一些专家反映,孩子年龄越小,他们对于收养这个词的概念的接受能力更强。因为孩子年龄越小,他们对于未知的事物的接受能力更强,并且信任我们的教导。不管我们是否曾经与孩子讨论过收养问题,在他们2-4岁期间,就能开始掌握对事物的基本认识了。因此,我们应该在这个年龄段考虑如何跟孩子解释收养的概念。这并不是要求孩子们要掌握关于收养的一切知识,但是最基本的,他需要知道,当家里收养了孩子的时候,他仍然是家庭里的重要成员。

  然后要了解孩子的发育阶段

  不管我们在孩子哪一个年龄阶段跟他们讨论这个问题,我们都应该清楚孩子在相应的年龄阶段,他们所发展的程度是怎么样的。一般来讲,孩子的发育阶段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a 婴儿时期与学步时期:

  在这个期间,我们可以跟孩子讨论收养问题,但是他们对于收养的概念是模糊的,可能一直到他们渐渐长大,才能理解收养的概念。与此同时,我们需要给孩子细心的呵护与关爱,给孩子一种健康的生活方式。

  b 学龄儿童:

  6岁以上的孩子称为学龄儿童。他们在这个阶段就开始出现稍加成熟的一些情绪了。但是,他们还是能够感觉到他在这个家庭里面是独特的一员,同时也可能会因为知道他们亲生父母离开了他们而感到难过。我们在和孩子讨论收养问题的时候,应该积极的面对孩子这种丰富的情感。

  c青少年时期:

  2-6岁的孩子对很多事物都有好奇心。当孩子问及有关收养的问题,我们应该诚实的跟他们解释,并且是通过通俗易懂的方式来满足他们的好奇心。同时也要避免他们问及一些麻烦的问题。这时候,他们就可以开始通过问我们一些问题来理解收养的概念。

  d 青年时期:

  孩子在这个时期,可能经历也较为丰富了,他们可能也会关注到周围的人群,发现别的家庭是不同于自己的。 然后他们会问起他们的亲生父母的情况,在这种时候,我们应该以一种平静的态度去解决孩子的疑问。坦诚相待。

还有疑问吗?请留下您的问题,15分钟内回答您!

3、有关收养孩子的法律知识

1、收养和寄养的区别?

收养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养父母和养子女的关系和亲生父母子女间的关系基本相同,收养是一种拟制血亲关系的行为,可以依法成立,也可以依法解除。寄养是指父母因特殊原因不能直接履行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把子女寄托在他人家中生活的一种委托代养行为。寄养不发生父母子女关系的变更。

2、哪些人可以被收养?

我国收养法规定的被收养人是指由于特殊的原因无法和父母共同生活的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具体包括:

《1》丧失父母的孤儿;

《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3、那些人可以作为送养人?

收养法规定,孤儿的监护人、社会福利机构、有特殊困难无力抚

收养法养子女的生父母可以作为送养人。

4、办理收养登记,收养人要提供哪些证明?

a)收养人的收养申请;

b)收养人所在单位的证明,证明有收入,有经济条件收养;

c)收养人所在街道居委会或村委会的证明,证明是当地居民,有收养要求;

d)收养人的体检,证明身体健康,有条件抚养孩子;

e)收养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f)收养人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证明收养人无犯罪记录;

g)如果收养福利院的孩子,需要给福利院交一定的孩子抚养费。

5、收养法对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有何特殊要求?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

6、收养人能否收养成年子女?

收养法对亲属间收养成年子女规定,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被收养人不满14周岁的限制。

7、由哪个部门办理收养登记?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4、如何通过一个好的服务处来收养孩子

可能,有关收养孩子的最重要规则是通过第一流的服务处来安排收养。养父母与嫡亲父母直接打交道,或通过毫无经验的第三者来安排收养孩子之事是有风险的,因为那会使嫡亲父母改变主意,要求把孩子领回去。即使法律禁止这种做法,由此而产生的不愉快会破坏收养孩子的家庭的幸福,以及孩子的安全感。首先,服务处帮助嫡亲母亲和亲属就是否应该放弃婴儿一事作出正确的决定。它利用自己的判断力和经验来决定哪些夫妇不该收养孩子。孩子被人收养后,服务处工作人员会花一段时间来帮助孩子和收养她的家庭相互适应。有关各方的目的是帮助孩子成为家庭的一员。明智的服务处和明智的州的法律在收养成为最终事实之前要求这种相互适应。

孩子应在什么年龄被人收养?为了孩子,越小越好。由于种种复杂的原因,成千上万住在寄养人家或机构的孩子无法在很年幼时被人收养。研究表明,较大的孩子也能被人成功地收养。孩子的年龄不该阻碍收养。服务处会帮助较大的孩子和她的嫡亲父母来决定被人收养是否对她有好处。

有些人担心遗传对孩子未来的影响。我越研究性格发展(包括智能),就越是知道环境是最重要的因素。也就是说孩子在其中成长的环境,尤其是她得到的爱,以及自己属于家庭的感觉对性格发展最为重要。没有证据表明某些社会弊病如酗酒,不道德,犯罪,或不负责任是因遗传而产生的。

还有疑问吗?请留下您的问题,15分钟内回答您!

6、发表评论:

精彩推荐
家政厨师招聘(厨房厨师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