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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国家规定2016 上海二胎可再享30天生育假

2022-06-25 12:30:06     来源:www.dxfbab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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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假国家规定2016 上海二胎可再享30天生育假

随着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在上海生育两孩能享受多少假呢?想必是很多人非常关心的。下面就一起来看看吧!随着全面放开二

1、产假国家规定2016 上海二胎可再享30天生育假

随着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在上海生育两孩能享受多少假呢?想必是很多人非常关心的。下面就一起来看看吧!

随着全面放开二胎政策的实施,在上海生育两孩能享受多少假期、生育津贴该如何发放等问题备受关注。

记者从今天(23日)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中获悉,今后,上海将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同时,将原:晚育假"调整为:生育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除国家规定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30天生育假;而配偶的陪产假也有望调整为10天。该条例自3月1日起施行。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记者看到,在此次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表决通过的《条例修正案(草案)》中明确,根据新修改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上海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同时,针对再婚家庭和病残儿家庭,规定了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的情形,包括:一方婚前未生育过子女,一方婚前已生育过一个子女,且双方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双方婚前合计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且没有共同生育子女的;双方婚前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共同生育了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经区、县或者市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记者同时注意到,考虑到其他特殊性的再生育情形立法难以穷尽,需要进一步论证,为慎重起见,《条例修正案(草案)》还规定,因其他特殊情况可以再生育的条件,由市政府另行规定。

合规生育妇女可再享受30天生育假

:在原来国家鼓励晚育的导向下,本市原先规定的晚育假为30天,即晚育妇女在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基础上,增加晚育假30天。"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委副书记邬惊雷这样表示。

邬惊雷介绍,根据新修改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考虑到本市大部分女性初育时已超过国家规定的晚育年龄,为了更好的保障女性的生育权益,拟将原《条例》规定的晚育假调整为生育假。"

据透露,调整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30天;生育假享受产假同等待遇。精彩阅读:2016生育假最新消息 多地明确产假延长60天

而将晚育假调整为生育假后,支付生育生活津贴所需的资金将有较大幅度增长,对此,邬惊雷表示,拟保持资金渠道不变,即仍从生育保险基金支出,:如生育保险基金出现缺口,由市级财政按规定程序进行弥补。

配偶陪产可享10天:陪产假"

此外,新民晚报新民网记者注意到,在原来国家鼓励晚育的导向下,各省市通过地方立法都规定了晚育护理假,假期则各不相同,有3天、7天、10天、15天等。

:本市原先规定的晚育护理假为3天,即晚育妇女的配偶可享受晚育护理假3天。"邬惊雷说,《修正案(草案)》拟将晚育护理假调整为配偶陪产假,而对于假期的具体天数,论证过程中也曾考虑过7天、10天、15天等方案。:考虑到社会普遍认为晚育护理假3天较短,为了体现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的人文关怀,支持南方对生育妇女进行照护,同时兼顾用人单位负担等因素,经协调,综合平衡各方面因素,根据多数意见,将配偶陪产假规定为10天。"

配偶陪产假期间工资,应当由用人单位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所有劳动报酬发给。

2、二胎产假国家规定2016 重庆产假增加30天

二胎产假规定一直备受想要生二胎的夫妻们的关注,各地的产假规定会略有不同,那么重庆市有关二胎产假是如何规定的呢?一起来看看吧。

重庆商报讯昨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闭幕。会议修订通过了《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新条例将于4月1日正式施行,这意味着重庆:二孩"政策正式落地。修订后的《条例》取消了晚婚假,女方增加产假30日,且可申请产假结束后连续休假至子女一周岁。

重庆二胎产假国家规定 婚假

取消晚婚假一律享15天假

新条例规定: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

市人大教科文卫委陆多祥:这是奖励政策的调整,对晚婚所赋予的10天晚婚假进行取消,是将以前特惠性奖励变为普惠性奖励,意味着所有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都能享受15天的假日。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日",指的是自然日,不是工作日。也就是说,15天的婚假,包括周六周日。不过,如果是春节、清明、五一等法定节假日,15天婚假则可顺延。

重庆二胎产假国家规定 生育

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

新条例规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孩子。夫妻自主安排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古富香:以前生育二孩,需经审批,这次调整后,最明显的变化就是简化了生二孩的办理程序。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

重庆二胎产假国家规定 产假

女方最长可休至孩子一周岁

新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在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三十日。产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产假期满后可连续休假至子女一周岁止,休假期间的月工资按不低于休假前本人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

陆多祥:国家规定的产假为98天,我市在此基础上增加了30天,这样算起来,实际上产妇可以休假128天。休产假不仅涉及产妇,也涉及用人单位,所以是否休假至孩子一周岁,需经单位批准。

重庆二胎产假国家规定 男方护理假由7天延至15天

新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男方所在单位应给予护理假十五日,护理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

古富香:以前,只有晚育者产假期间,男方才享有7天的护理假,如今统一变为了15天,这既是对女性的尊重,也是对男性的关怀,变得更加人性化。

重庆二胎产假国家规定 再生育

非复婚的再婚家庭可有共同子女

新条例规定:再婚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但是复婚的除外:

一是再婚前双方合计只育有一个子女,再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二是再婚前双方合计依法育有两个以上子女的,再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的。

符合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古富香:再婚家庭比较普遍,这次政策对再婚家庭来说是一个福音,不管以前各自拥有多少子女,只要不是复婚的再婚家庭,均能够拥有共同的子女,这是从维护家庭稳定和谐的角度进行了考虑。

重庆二胎产假国家规定 释疑

1 为什么婚假采用自然日而非工作日?

陆多祥:有人说以前婚假5天,晚婚假10天,都是工作日,连着周末可以休23天比新条例的15天婚假还多。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即使以前,也不能休23天,因为按照国家规定,休婚假和晚婚假时首尾的周末要任中去掉其一。

2 离婚后复婚是否还能享受婚假?

古富香:从规定来说,复婚也属于结婚,也能正常享受婚假。但人们不可能会为了享受婚假就去离婚复婚,毕竟这在道德上是不被认可的。

3 婚外生育将如何处理?

陆多祥:婚外生育子女的,按照条例,男女双方将被分别征收3~5倍(以政府统计机构公布的其户籍所在区县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的社会抚养费用。同时,按照相关规定,作为事实婚姻的有可能被定为重婚罪。国家公职人员情节严重还可能开除公职。

4 再婚生育,如果生双胞胎是否会被处罚?

古富香:再婚生育时,以一胎计算,如果生育的是双胞胎不会被征收社会抚养费。

5 剖宫产和生双胞胎如何计算产假?

陆多祥:128天是针对普通生育的妇女,如果剖宫产按照国家规定可延长15天假期,如果是双胞胎可再延长15天假期。

3、二胎产假国家规定2016 常州市产假增加30天

二胎政策开放后,正在备孕二胎的夫妇都十分关心自己当地二胎产假的相关规定,接下来就一起来看看常州市有关二胎产假的最新规定吧。

为贯彻落实全面两孩政策,常州市依法对《常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办法》进行了相应修改,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近日,市卫计委举行了相关新闻发布会。

《实施办法》重点在生育调节、奖励扶助与社会保障等涉及民生事项的内容上进行修改,努力做到既保障国家提倡实行计划生育期间生育一个孩子夫妇的已有权利,又突出建立健全与全面两孩政策相适应的管理和保障制度。

目前,全市符合两孩生育条件的夫妻38.35万对,其中40岁以下的为20.35万对,预计今后五年年均新增出生人口3000至5000人。

生两孩无需审批,三类已有两孩的夫妻可申请再生育

自2016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两孩政策,生育两个子女的,由夫妻自主安排生育,实行生育登记制度,不需要审批。有意愿生育一孩或者两孩的夫妻,持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如为二孩需要提供第一个孩子的出生证件)等相关资料到一方户籍地的乡镇(街道)计生办,免费办理生育服务联系单。流动人口还需持居住证,到现居住地乡镇(街道)计生办办理。

双方合计已有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夫妻,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再生育子女,并办理再生育审批手续。具体包括三种情形:

1.一方婚前未生育,一方婚前已生育过一个子女,且双方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2.双方婚前合计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且没有共同生育子女的;

3.已生育的两个子女中,有经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病残儿,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未领:独生子女证"的家庭,现在仍可申请领取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即196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可以按照规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如果到现在还没有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以继续申请领取,并非网上传言说的:今年6月30日截止不办",按规定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和独生子女死亡、伤残扶助政策。

独生子女家庭再生育的,应当交还持有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未交还的,证件失效,予以注销。从夫妻再生育子女出生之日起,停止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此前已享受的不用退还。

2016年1月1日以后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奖励和扶助政策。

婚假延长至13天,产假在原定基础上多了30天

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取消初婚夫妻的晚婚假和晚育假,作出新的假期规定:婚假在法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10天,可达13天。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30天,同时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

延长的婚假、产假以及护理假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延长规定的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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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二胎产假国家规定2016 重庆市增加产假30日

二胎政策开放后,想要生二胎的夫妇都十分关注自己本地的产假规定,那么重庆市有关二胎产假的规定是怎样的呢?一起来看看2016年重庆市二胎产假的规定吧。

31日,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该条例在婚假、产假、再婚家庭生育政策等方面进行了修改。条例的通过也意味着重庆:全面二孩"配套政策正式落地。

修改后的条例规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对符合下面五个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再生育子女:(一)其中一个或者两个子女经市或区县(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患有非遗传性疾病,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二)其中一个或者两个子女患有遗传性疾病,不能成为正常劳动力,但经医学干预后,市或区县(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可以生育正常婴儿的;(三)再婚夫妻(不含复婚),再婚前双方合计只有一个子女,再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四)再婚夫妻(不含复婚),再婚前双方合计依法育有两个及以上子女的;(五)重庆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重庆市卫生计生委主任屈谦表示,这种规定实行了较宽的再婚家庭生育政策,目的是使更多的再婚家庭可以有共同的子女,有利于维护家庭的稳定。

修订后的条例不再有晚婚晚育的相关奖励政策,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15日。

产假方面,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在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30日,产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条例还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产假期满后可连续休假至子女一周岁止,休假期间的月工资按照不低于休假前本人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但不得低于当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条例还对男方护理假做出了相关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男方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护理假15日,护理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

延伸阅读:2016年全面放开二胎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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